美国证券投资一些税收优化策略
昨天的华尔街日报有一篇很好的文章,是关于证券投资税收优化策略方面的,这是原文:
Now You Can Avoid Taxes Like the Rich and Famous
这篇文章的优点,是提到的策略非常全面;缺点是,有些策略非常复杂,只适合富豪和大机构,另外一些策略只简单提了几个术语和概念,没有详加说明。
下面简单说说我个人的理解。
美国86年税改,把个人收入基本分为三类:
主动收入/损失:上班工作等的收入,这种收入税率最不好。
投资收入/损失:投资股票等的收入,其中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享受最优惠税率。
被动收入/损失:房租收入和Limited Partner收入等。被动收入尽管属于普通税率,但因为被动收入有灵活可操作空间,主要是可以通过折旧等认为创造被动损失,从而抵消被动利润,所以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不错的收入种类。
一般情况下,这三种收入/损失,只有在同类之间才可以相互抵消,不准跨类抵消,除非税法有明确规定。
另外,大家都知道,像股票和房产等只有卖掉后,才有Capital Gain,不卖就没有Capital Gain,也就不需要交Capital Gain税。
昨天的华尔街日报有一篇很好的文章,是关于证券投资税收优化策略方面的,这是原文:
Now You Can Avoid Taxes Like the Rich and Famous
这篇文章的优点,是提到的策略非常全面;缺点是,有些策略非常复杂,只适合富豪和大机构,另外一些策略只简单提了几个术语和概念,没有详加说明。
下面简单说说我个人的理解。
美国86年税改,把个人收入基本分为三类:
主动收入/损失:上班工作等的收入,这种收入税率最不好。
投资收入/损失:投资股票等的收入,其中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享受最优惠税率。
被动收入/损失:房租收入和Limited Partner收入等。被动收入尽管属于普通税率,但因为被动收入有灵活可操作空间,主要是可以通过折旧等认为创造被动损失,从而抵消被动利润,所以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不错的收入种类。
一般情况下,这三种收入/损失,只有在同类之间才可以相互抵消,不准跨类抵消,除非税法有明确规定。
另外,大家都知道,像股票和房产等只有卖掉后,才有Capital Gain,不卖就没有Capital Gain,也就不需要交Capital Gain税。